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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认定的标准及 申报程序


来源:连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29 10:27:4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认定的标准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标准

    相对贫困村的标准: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2014年不变价)以下;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为扶贫标准。行政村相对贫困人口占该村户籍总人口5%以上;行政村居住破旧泥砖房(茅草房)的农户占该村户籍总数10%以上的优先;属改革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省属移民水库区的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相对贫困户的标准:2015年末,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户,并要综合考虑“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等因素,即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确保精准识别到位。“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优先”即: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家庭人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新建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一些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或略超过4000元,但因家庭人口中由重病或小孩读书等因素,开支较大,造成生活长期贫困,可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等程序后,由县人民政府审定确认。

二、申报程序

    相对贫困村申报程序:由行政村村委会对照条件,填写申请表,书面向所在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负责对申报村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村,按相对贫困程度排序,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连同村申报材料一并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各镇报送的相对贫困村状况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提出书面核查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核查结果,确认相对贫困村初步名单,按相对贫困程度排序填写汇总表,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级市扶贫办(局)。地级市扶贫办(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上报的相对贫困村进行抽查核实,出具书面意见报本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地级市扶贫办(局)名义将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意见和汇总统计表报省办。省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各市政府审核意见,组织核查组对申报相对贫困村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提出全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村数量和名单的审查意见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并在广东扶贫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相对贫困户申报程序: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农户向行政村村委会提出申请,驻村工作队会同村委会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农户家庭居住条件、收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核实,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所在镇政府审核。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相对贫困户情况进行核查,在农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并以村为单位按有劳动能力农户、没有劳动能力农户进行分类造册统计上报所在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在政府网站和镇村进行公告,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镇报送的相对贫困农户和人口数量真实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最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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